吸金49億害投資人輕生 榮騰夫妻分判18年、12年罰金1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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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騰網路行銷公司負責人陳為榮、妻子陳宥騏以多層次傳銷手法自創「完美三角矩陣」投資程式,打出月繳4200元,7年就能獲利350萬元,吸引全台3萬7000多名會員,4年吸金近49億元,被查獲後有會員不堪經濟壓力輕生;法院今依違反銀行法等判2人18年、12年,罰金1億元,可上訴。
檢方調查,陳為榮(55歲)原是保險代理人,他和妻子陳宥騏(50歲),2013年10月起利用變質的多層次傳銷手法,由陳為榮找工程師創立完美三角形矩陣投資程式,並命名為「榮騰一」,號稱會員月繳4200元買顆母球,每月再投入相同金額公司就會再贈送1顆子球。
公司還稱,「榮騰一」7年內每顆球能領回12萬元,母球加子球共獲利350萬元,但投資過程不能中斷,否則全數歸零,並打著獲得智慧財產局專利及向公平會報備,標榜合法公司、銀行保證,不少會員坦言連規則都不懂,但聽到「1顆球能賺12萬元」就心動砸錢投資。
後來榮騰一回本速度變慢,陳為榮為安撫會員再創「榮騰二」,打出每月投入5500百元最快1年就能賺到10萬元,強調發放獎金速度更快,短短4年多吸引全台3萬700多名會員,非法吸金48億7808萬,檢調去前4月發動搜索,5月偵結依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陳等5人。
判決指出,陳為榮綜理榮騰公司營運業務、規劃獎金發放制度,陳宥騏身兼公司總監、監察人,榮騰公司在雙北、桃園、台中、台南及高雄設立營運中心,由巫姓及2名黃姓員工擔任負責人,榮騰一、榮騰二階段各吸金40億元、8億元。
法院審酌,陳等設立榮騰一、榮騰二局目,總共招募約3萬7900多名回元,非法吸金高達48億7800多萬元,規模龐大且妨害金融交易、社會經濟秩序甚鉅,甚至還造成1名被害人在本案查獲後,不堪經濟壓力輕生死亡。
法院並考量,陳等5人犯後否認,案發至今1年多也未返還犯罪所得給會員,陳為榮身為主導與決策者、陳宥騏則為員工訓練、財務審核工作,依違反銀行法、證券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法等判2人各18年、12年,3名員工各1年2個月至1個8月不等,榮騰公司則判處罰金1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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